关于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的通知

2024-02-19 09:34
news.PharmNet.com.cn 2024-02-19 国家卫健委 字号:放大 正常

  国卫办科教函〔2024〕11号
  各有关单位:
  根据第71届世界卫生大会脊灰病毒封存决议(WHA71.16)相关要求,为践行我国对世界消灭脊灰病毒行动的承诺,统筹推进我国脊灰病毒封存认证工作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控局、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(National Authority for Containment,NAC,以下简称监管机构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主要职责
  统筹推动我国必需脊灰病毒设施(Poliovirus-EssentialFacility,PEF,以下简称脊灰设施)的认证工作。具体负责监管机构工作规则制定,组织摸排并更新潜在的脊灰设施清单,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脊灰设施进行认证,维持专家团队力量,按职责分工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沟通联络。
  组成成员
  主  任:刘登峰  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
  成  员:何炤华 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刘  清  国家疾控局传防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贾玉萍  国家疾控局科教国际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杨  霆  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周乃元  国家药监局科技国合司
  联络员:梁  冰  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杨晓晨 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胡  桃  国家疾控局传防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韩  宏  国家疾控局科教国际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叶家辉  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
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张  颖  国家药监局科技国合司
  其他事项
  监管机构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,承担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。监管机构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,由监管机构办公室提出,按程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确定。
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     国家疾控局综合司   国家药监局综合司
  2024年1月5日